正文 江苏银行扬州分行被罚75万元:以贷款、贴现资金等转作存款或保证金,虚增存款 柯尧萍 V管理员 /2025-01-01/35阅读/4评论 0101 此篇文章发布距今已超过150天,您需要注意文章的内容或图片是否可用! 12月3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因以贷款、贴现资金等转作存款或保证金,虚增存款,被罚款75万元。 乐振华(时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副行长)被罚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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