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被罚156万元:因违反安全管理要求等三项违法行为类型 夏佳琪 V管理员 /2025-01-10/46阅读/5评论 0110 此篇文章发布距今已超过149天,您需要注意文章的内容或图片是否可用! 1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因三项违法行为类型,被罚款156万元。违法行为类型如下: 1.违反安全管理要求; 2.未准确、 完整、及时报送个人信用信息; 3.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刘某波 (时任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运营管理部部长)被罚款4.7万元,因对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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