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川青神农村商业银行被罚46万元: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 赖雅惠 V管理员 /2025-05-30/5阅读/8评论 0530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年05月30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5月30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四川青神农村商业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分行警告并罚款 46 万元。 胡某玥(时任四川青神农村商业银行反洗钱办公室主任)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责,被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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