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山东沂水农村商业银行被罚55.4万元: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 李建弘 V管理员 /2025-05-30/3阅读/7评论 0530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年05月30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5月30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山东沂水农村商业银行因涉4项违法行为被警告,罚款554000元。该行的具体违法行为如下: 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2.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 3.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4.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姜某(时任山东沂水农村商业银行业务发展部总经理)对山东沂水农村商业银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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