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
近日,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西市监处罚﹝2025﹞106号),青岛裕丰酒业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酒类产品,被依法处以罚没款共计5660元。
经查,该公司生产的 “伏特加” 及 “塞纳波斐威士忌” 两款产品标签存在违法行为。其配料表中未按规定标注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关于食品标签标识的强制性规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5月1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60元;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两项合计罚没款5660元。
食品标签是消费者了解产品信息的重要渠道,标注不实或模糊可能误导消费者,侵害其知情权与健康权益。此次处罚旨在警示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标签标识管理,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裕丰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08-30,法定代表人为张卫平,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沽河街道办事处烟青路孙受工业园2号,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白酒、配制酒、果酒、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酒的生产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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